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号)要求,海宁市安委办组织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3年7月4日对海宁市黄湾镇年产35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工地“5·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以下简称“5·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一行检查了“5·5”事故单位项目工地及同类型的在建项目年产15万m3PC构件及8m3铝合金模板新技术项目工地,在听取了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和黄湾镇关于事故整改和相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汇报后,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5·5”事故整改措施、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从评估检查情况看,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能够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排查整改。黄湾镇在事故发生后高度重视,由镇长牵头召集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开展事故分析和工作复盘,要求在建工地监管责任部门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并立即部署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确保了不发生维稳事件,取得一定效果。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各方均能够按照海宁市政府批复的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责任,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台账、案卷,核查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2022年9月17日,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陈国飞分别做出罚款350000元、57600元的行政处罚,已结案。 (二)内部处理情况。 1.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依据企业相关规定对胡国荣进行了免去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职务并罚款20000元的内部处理。 2.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依据企业相关规定对吕江进行了免去公司质安科科长职务的内部处理。 3.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依据企业相关规定对徐亮进行了罚款3个月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的内部处理。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企业。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能够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事故专题警示教育培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内部处理,同时聘请第三方公司指导企业开展规章制度建立、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属地政府。黄湾镇认真对事故进行了反思,并对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梳理,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把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通过严把施工单位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问题施工企业进入,抓好抓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管责任以“高压倒逼”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依托网格员巡查,数字平台监管,第三方机构服务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好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三)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开展“5·5”事故暴露问题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加大了对属地政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了对建筑行业领域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管,并开展高处作业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从严查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建筑企业挂牌督办限期销号,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做到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四、评估结果 经认真阅研事故案件卷宗、询问事故调查经办人员、赴黄湾镇评估调研,评估结果表明: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救援、指导处置善后工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调查工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按照市政府的批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引用法律准确恰当,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存在不足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需再落实。现场检查事故项目工地嘉兴东誉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时,发现存在以下3点问题:1.高处作业,货用施工升降机底面防护棚偏小,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严,窨井盖板未固定;2.脚手架,部分凹进处少脚手板,个别位置内侧大横杆缺失;3.消防,货用施工升降机操作室,砼养护室临时设施材质未达消防要求。 二是属地统一协调管理需再加强。黄湾镇对在建项目工地的隐患跟踪力度还不够到位,存在个别隐患反复出现的情况,对压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待加强,同时,在指导与协调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是行业监管需再强化。市住建局需进一步加大对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的督查检查,指导建筑公司将建立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加强与属地的沟通与协调,缕清职责分工、共管共治。 六、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当好第一责任人”,始终把预防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首要任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从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基础工作抓起,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投入和使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黄湾镇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充分履职尽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协同合作,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齐抓共管、联防联控。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的作用,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有效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25条实施意见”及嘉兴市和我市相关要求,市住建局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挂牌督办限期销号,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附件:1.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2.典型做法清单
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典型做法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