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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18/2023-77514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5-19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农专发〔2023〕18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3-07-0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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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嘉兴市、海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部署,防范化解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平安护航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

深刻吸取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及许村镇振新纺织“4·21”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和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统一部署,紧盯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牢农业农村领域安全底线。

二、突出事前预防,全面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重点农业企业要按要求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细化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分工,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参与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建立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切实把隐患消除在事故萌芽状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全员全过程。

三、抓牢重点环节,强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即日起至亚运会结束,各镇(街道)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风险点,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

(一)农业领域消防安全。紧盯农业简易大棚、畜禽养殖场、农村沼气、农家乐、种子仓库、粮食烘干中心、涉氨涉爆粉尘农业企业、农业机械停放集中区域、农药生产经营及农业外来从业人员集中居住等火灾易发重点场所,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加强监管检查频次和强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研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彻底、闭环管理,涉及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农业简易大棚安全。开展农业简易大棚整治回头看,切实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效。以存在吃住同棚、用电用火和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简易大棚为重点整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简大棚及时进行整治,闭环管理,消除隐患。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巡查。落实新搭建简易大棚农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按要求做好大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土地流转的前置条件,避免新搭建大棚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建立防汛避险转移应急机制,做好防风防雨和加固工作,确保汛期安全。 

(三)农机、渔业安全。按照《2023年浙江省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整治,深入村社、田间场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无牌行驶、假牌套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超报废期限、变型拖拉机闯禁、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和田间作业安全。加大农业机械隐患排查力度,突出农忙和重大节日,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反光标识张贴、年度检验、安全设施、粮食烘干中心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进一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加强农机维修经营管理,全面提升农机安全治理能力,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及电力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全市水域内日常巡查工作,加大夜间检查力度,切实管控和化解渔业安全风险。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豇豆、禽蛋、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不规范使用农兽药和常规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做好案例警示教育,做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加快绿色种养殖模式推广,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种养殖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亚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以赴做好亚运会农安保障。

(五)农村沼气安全。按照《全省农村沼气设施“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统筹抓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和高效利用。农村沼气工程重点排查“一程一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标识标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检测设施、检查维修维护台账等;户用沼气池重点排查安全操作挂图、安全警示标识、沼气池盖板、沼气压力表等。重点防止闲置或废弃的农村沼气设施发生漏电安全事故和人畜跌入溺水事件,提前研判台风、洪涝、高温等灾害天气给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六)农家乐安全。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间段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查验、餐饮具洗消保洁、可燃气体报警仪安装、液化气瓶使用、游乐设施安全、场所及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等刚性举措。加强农家乐防汛隐患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积极推进地处地质灾害点(山边、水边、路边)农家乐的隐患整改和安全提升。

(七)兽医卫生安全。聚焦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畜禽调运和畜禽屠宰等兽医卫生重点领域,突出畜禽养殖场、调运主体、肉品经营主体、畜禽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对象,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八)其他农业农村领域安全。根据市安委办重点领域攻坚整治要求,做好涉农特种设备、危化品、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结合日常工作排查农业园区、农田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隐患,落实闭环整改,提高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落实任,确保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四、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以“1510”督导检查机制(1个月内开展5次执法检查、10次明查暗访)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查出问题必须有清单、问题整改必须有期限、整改情况必须有反馈、渎职失职必须有追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促进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5月起,各镇(街道)于每月25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附件2)。联系人:张杭;联系电话:87015320。

五、加强值班值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道)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严禁擅离职守。要强化监测预警,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农业领域消防、农业简易大棚、农产品、农机、渔业、沼气、农家乐、兽医卫生等方面安全情况。要加强应急物资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置。要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2.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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