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宁市村级集体经济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宁市村级集体经济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海宁市水利局 2021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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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宁市村级集体经济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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