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文本另附)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海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pdf
相关链接:关于《海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的政策解读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18:49
信息来源:海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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