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 001008004003001/2023-79019 发文机关: 市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8-30
所属栏目: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文字号: 海政办发〔2023〕68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3-09-01 09:25:27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高水平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高水平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海宁市高水平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0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高水平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31号)精神,高水平推进海宁气象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海宁气象现代化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宁新篇章提供基础性、先导性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海宁气象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实现气象监测基本无盲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精细到镇(街道),灾害性天气监测率、天气预报准确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海宁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气象事业部分领域走在全省前列。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智能化、精细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融入气象科技创新平台。探索实施气象创新发展联合项目,深度融入省、市气象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气象科技领域联合攻关。围绕地方服务保障需求,积极争取省市气象科学试验基地等在海宁的设立,加强气象综合监测数据和网络新技术应用研究,强化观测及装备保障信息化、集约化业务应用开发,积极对接省内外气象研究型业务技术成果,促进成果本地化释用和业务转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实施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

  (二)深化新时代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上级创新团队管理机制,建设青年气象科技创新团队,重点打造交通气象、生态气象、农业气象、气象信息化、灾害预警、雷达卫星与强天气等团队。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加强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建立“传帮带”机制,鼓励青年气象科技人才参与重大科技任务、重点攻关课题。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团队奖励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三)构建立体协同综合气象监测体系。优化升级国家级气象观测站,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基于高清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天气现象及灾害性天气识别。率先高标准建设县级气象装备维护维修实训室。加密地面自动气象监测站网,站点平均间距缩小至4.4公里。建设全天空状况(云量、云状)智能识别网。建设1部X波段天气雷达,与周边区域形成雷达精细化组网。完善农业、生态、交通等专业气象观测布局,针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治理、交通道路安全应用需求,重点建设太阳辐射观测项目,加强温室气体、团雾、雨雪冰冻、突发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基础监测站网建设。建立交通气象专业化服务平台,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数据办)

  (四)完善智能化、精细化气象预报系统。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强对流天气预报和短时临近预警技术研究应用。以国家级数值预报和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为核心,在全要素、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数据“一张网”中重点加强本地0—6小时(临近)天气要素、未来72小时(短期)灾害天气滚动预报的订正和应用。加强对区域数值预报的本地化应用。建立多源监测资料数据库,形成高质量且满足业务时效性需求的高分辨率分析产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五)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构建高效联动的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提升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评估服务能力。依托省市县一体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展本地预警发布渠道。整合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依托“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深化“网格+气象”工作,促进与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协同发展。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依法落实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职责和义务。完善防雷安全体系,推行“安全码”等管理方式,建立气象安全风险精准防控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传媒中心、电信海宁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宁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宁市分公司)

  (六)推动“数智气象”融合发展。打造数字化智能型气象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实现“气象决策服务平台”“高速公路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平台”等气象数字化应用场景融入防汛防台、乡村振兴、重点行业防灾减灾和政务服务平台。加强“行业+气象”数字智能融合,推动敏感行业灾害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形成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气象服务指标库、算法库、知识库。基于气象服务产品体系和数字化应用场景,提高粮食安全、城市内涝、交通阻滞、生态防治和其它公共事件的灾害影响预报和应急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数据办)

  (七)提升共同富裕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健全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机制,提升气象保障服务专业化、定制化、精细化水平。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气象保障,开展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定制化全链条智慧气象服务,推进本地南方梨、车厘子、葡萄等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服务。加快“天气罗盘”智慧型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提档升级气象融媒体和气象影视服务平台。积极创建省级和市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校园气象科普教育示范点等。(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市政务数据办、市传媒中心)

  (八)推动绿色低碳生态气象服务保障。强化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分析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业务,加强O3和NOx污染预报服务,提高环境气象评估水平,规范开展污染治理成效评估及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估。开展生态气候资源承载力监测评估,提升生态资源开发等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温室气体监测评估能力建设,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发掘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优势,创建气候生态品牌,开展气候舒适度等指数评估服务,积极开发“乡村氧吧”等生态气象服务品牌价值。(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原海宁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海宁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健全气象标准体系,规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气象资料使用等活动。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