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管暂行办法》(海粮创办〔2018〕1号)的要求,对获得海宁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店)的单位开展年审。经过企业自愿申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现将本次通过2023年度审核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监督。 1.“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2个) 中粮面业(海宁)有限公司、浙江宝隆米业有限公司 2.“放心粮油”示范配送中心(1个) 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3.“放心粮油”示范店(12个) 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郭店三店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丁桥二店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盐官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宁市沈士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周王庙连锁二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宁市斜桥二店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宁市袁花二店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长安镇红色村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宁市洛隆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四季香榭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人才公寓连锁店、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马桥小镇连锁店。 以上企业(店)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举报电话:87288794。 海宁市创建省放心粮油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