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农田发〔2019〕1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浙农田发〔2023〕13号)要求,根据街道申请,经实地考察和县级初审,现将拟上报的2023年海宁市马桥街道等4街道(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联系人:黄明龙 联系电话:0573-87292230 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