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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4/2023-79601 发文机关:市发改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5 09:14:18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责任科室:国民经济与发展规划科
所属栏目:发展规划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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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3年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年度计划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专项规划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发展形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相关指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建议。同时也要加强服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努力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开展“争先奋进年、工业跃升年、创新变革年”活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

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要求,请各责任部门在7月和次年1月上报指标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如有遇到特别重大问题也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钱志杰,联系电话:87288772。


附件:1.2023年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2023年度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1

2023年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指标名称

2023年计划

责任部门

绝对值

比上年增长

1.地区生产总值(GDP)

-

7%

发改局

第一产业增加值

-

2%

农业农村局

第二产业增加值

-

-

-

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

-

8%

经信局

建筑业增加值

-

3%

住建局

第三产业增加值

-

7%

发改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0亿元

5.2%

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

确保650亿元,

力争700亿元

15%

发改局

交通投资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交通运输局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水利局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科技局

社会事业投资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发改局

民间投资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

制造业投资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经信局

4.货物贸易出口总额

-

10%

商务局

5.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正增长

-

商务局

6.全员劳动生产率

19.5万元/人

-

发改局、经信局

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1.5%

-

经信局

8.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3.8%

-

科技局

9.实际利用外资

4亿美元

-

商务局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6%

商务局

11.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

11.6%

市委宣传部

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3%

-

发改局

13.引进大学生数量

20000人

-

人力社保局

14.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

46家

-

商务局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与经济增长同步

发改局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农业农村局

16.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户籍人口)

30人

-

民政局

17.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11人/亿元

-

应急管理局

1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65万人

-

人力社保局

19.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常住人口)

4.9张

-

卫生健康局

20.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

3.3人

-

卫生健康局

21.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1%

-

教育局

22.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发改局

2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生态环境分局

2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

生态环境分局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

30微克/立方米以下

-

2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嘉兴市控以上断面)

确保92%以上,力争100%

-

生态环境分局

26.万元GDP用水量降低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水利局

备注:市统计局按职责做好数据统计,加强监督分析与指导。

附件2

2023年度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表

序号

项目(区块)名称

公共利益类型

征收房屋面积(平方米)

土地面积(亩)

建设活动主体

及实施单位

1

长安东街区块

旧城区改建

69000

120

长安镇

2

长安中街区块

旧城区改建

65600

80

长安镇

3

长安怡院区块

旧城区改建

16945

35

长安镇

4

长安中街东街企业区块

旧城区改建

30000

24

长安镇

5

长安堤路共建区块

旧城区改建

75000

129

长安镇

6

长安镇小霸王车业区块

旧城区改建

211520

403

长安镇

7

海宁市上峰化工有限公司区块

旧城区改建

6127

24

长安镇

8

秋潮路东侧区块

旧城区改建

105266

166

长安镇

9

秋潮路西侧区块

旧城区改建

149215

251

长安镇

10

文海路北侧区块

旧城区改建

223546

360

长安镇

11

文海路南侧区块

旧城区改建

389361

542

长安镇

12

璟江纺织区块

旧城区改建

122050

175

长安镇

13

常青服装区块

旧城区改建

170241

361

长安镇

14

海宁万纬仓储设施有限公司

旧城区改建

35260

81

长安镇

15

春熙门西南侧区块

旧城区改建

4545

9

盐官度假区

16

南街路82号区块

旧城区改建

1100

0.5

袁花镇

17

火车站、金三角区块

(整体谋划、分步实施)

旧城区改建

440000

3000

芯城公司、硖石街道、

海洲街道、海昌街道

18

桃园里、由拳里、鹃湖里区块

旧城区改建

115864

110

城投集团、硖石街道

19

吴家廊下区块

旧城区改建

12500

20

城投集团、硖石街道

20

工人路三期区块

旧城区改建

33000

35

城投集团、硖石街道

21

太平弄区块

旧城区改建

300

0.2

城投集团、硖石街道

22

海马里危旧房区块

旧城区改建

2600

2

城投集团、硖石街道

23

塘南东路221弄区块

旧城区改建

1600

1

城投集团、硖石街道

24

海宁精密模具厂区块

旧城区改建

2600

9

城投集团、硖石街道

25

永福里区块

旧城区改建

16120

39

城投集团、海洲街道

26

高山弄区块

旧城区改建

25000

20

城投集团、海洲街道

27

中海区块

旧城区改建

28532

36

城投集团、海洲街道

28

白漾里自建房区块

旧城区改建

2450

4

城投集团、海洲街道

29

东山大桥周边区块

旧城区改建

15223

21

海昌街道

30

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区块

旧城区改建

8838

25

海昌街道

31

红旗路南侧区块

旧城区改建

11100

23

马桥街道

32

红旗路北侧区块

旧城区改建

1500

3

马桥街道

合      计

2392003

6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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