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4-78411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6 09:09:34
责任部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植土站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2023年度海宁市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拨付公示

为全力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问题,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3〕69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对秸秆收集工作继续实行财政补助。对收集本市农作物秸秆的主体进行补助,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内容如下:

附件:海宁市2023年度秸秆收集拟补助资金汇总表.doc

联系电话:88221407(植土站)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5日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