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推进法治建职责,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法治化水平,获评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3年,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汪新汉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带领局党委班子认真落实法治公安建设各项措施,切实履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 (一)聚焦理论学习,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法治化水平。今年以来,依托“周一夜学”、“潮警大讲堂”,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民警听取业内精英、院校讲师、系统行家学习各类法治讲座活动8期,按期完成各季度公务员学法学习,线上考试合格率100%,为培养一支法律素养过硬、执法文明规范的公安执法铁军打下坚实基础。 (二)聚焦领导职责,全面落实制度管理。坚持把法治公安工作与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023年全年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4次,全力推荐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全局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究出台《海宁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聚焦源头管理,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涉本部门行政诉讼案件7件,局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1人3次,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2人2次,均胜诉。涉本部门行政复议案件19件,均已办结。今年以来,共收到市人大建议33件,其中主办10件、会办22件、重点提案1件,主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为A类件,满意率100%。依托12389、督察投诉电话等投诉举报平台,积极拓宽有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共收到“民情直通车”交办建议58件,均已顺利办结,满意率100%。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聚焦责任落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对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势推进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2023年全年,全局刑事打处2467人,行政处罚4660人,移送起诉1970人,有力维护了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高度重视执法能力提升,加大法治人才梯队建设,今年全局18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累计通过法考47人,其中38人已成为公职律师,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保障。 (二)聚焦优化营商,着力强化法治保障。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及全市“三个年”活动,研究出台《海宁市公安局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25项措施》,建设“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站”14个,持续创新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严打涉企违法犯罪,破获涉企刑事案件148起,挽损1629.8万元,助推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惠企法律咨询帮帮团”,主动开展“点单式”服务,强化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全市“一企一警”配置率为98.26%,企业员工报案数同比下降11.42%。成立全省首个县域知识产权保护共同体,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严打恶意欠薪,刑事打处7人,追回薪资90.35万余元。 (三)聚焦数字赋能,全面增强执法保障。为顺应法治政府建设和“数字法治”改革大势,积极探索现代执法体系集成改革,启用海宁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停用硖石、许村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7”个分中心和“4”大特色功能区组成,公检法司各部门常态入驻,结合中心巡查、所队自查、法制审核等方式,综合运用通报、督办、追责等手段,始终保持监督态势高频、高压、高效,全面发挥执法监管枢纽作用,2023年共制发通报52期,发布纠违(内部)34次,发现整改警情问题9166个,常态化组织开展交叉评查治理案件顽瘴痼疾,推进执法环节精细化管理。 (四)聚焦队伍建设,打造公安执法铁军。制定《海宁市公安局法制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全方位调整优化积分管理项目,新增网上巡查、纠违(内部)和伤害类案件管理,进一步推动法制员履职、监督关口前移。今年,通过《海宁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制员竞聘上岗的通知》重新竞聘各部门派驻、专(兼)职法制员共31名,并分8批次开展为期5个月的法制员跟班集中轮训,切实强化执法管理,有效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法制员履职能力。同时,确定每周四为“案件集中会商日”,围绕考核标准、司法监督等重点工作,会同基层所队法制员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专题讨论,达成共识、形成记录。 (五)聚焦多元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项目任务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潮警有话说”等宣传品牌,向民众宣传普法知识。结合“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 法治队伍建设仍较薄弱,少数执法人员重执法、轻普法,部门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了解不够深入透彻,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公安局将继续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决策。 (一)立足科技赋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效化。结合海宁实际,将“公安大脑”建设重点对准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通过体制、机制、技术三轮革新驱动,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依托海宁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正式启用,优化办案流程,实现中心内刑事案件全业务全链条闭环办理。强化全市各单位、公安部门警种协同作战,加强权益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别程序和特殊保护制度,充分聚合各类执法办案力量、资源和手段,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 (二)关注团队能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竞争力。开展各类执法能力大练兵活动,坚持实战化执法培训模式,增强培训互动性和针对性,让民警亲身体验,在实战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应变能力。对民警执法能力、执法绩效等开展精准考核,密切建立发挥法制部门和基层执法单位的纽带连接作用,持续常态化组织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以点带面强化全局执法质效稳步提升。鼓励民警,尤其是青年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方位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着力培养一批公安法律专家、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 (三)加强宣传普法,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影响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潮警有话说”等宣传品牌,向民众宣传普法知识。依托“110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5”经侦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全方位多角度普及法律法规,开展专业领域法律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警普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的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安法治宣传知名度,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