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4-78512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9 09:36:44
所属栏目:扶贫脱贫(已归档)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农村工作指导员】2023年度农村工作指导员12月驻村札记

善用“一事一议”政策

海宁财政积极推动 结对经济薄弱村发展

市财政局驻许村镇巷东村指导员 林海

 

巷东村位于许村镇东大门,全村总面积5.86平方公里,总户数1018户,总人口4860人。巷东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东西大道横穿而过,且离沪昆高速许村镇出口不远,不过由于各种原因,2022年巷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仅107万元,被海宁市列为重点扶持村。

如何在缺乏建设用地指标及建设资金的现状下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早日摘掉帽子奔共富?巷东村的策略是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对产权属镇里的老旧集体资产进行改造提升后用于出租来壮大集体经济。但这中间,前期的资金投入是一个难题。巷东村结对单位——海宁市财政局及时送来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辅导,让项目从规划图变成了现实。

2018年起,为帮助巷东村提升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海宁市财政局与巷东村结对,局主要领导担任村第一书记,并派驻脱产驻村指导员,通过用好用足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帮助巷东村发展。据统计,近年来,海宁市财政局已帮助巷东村争取财政补助资金600余万元,有力推动了巷东村美丽乡村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巷东村被列为重点扶持村后,海宁市财政局与村里共同谋划集体经济收入提升计划,并重点推动袁牧废弃粮站维修改造出租项目。该项目拟维修旧房1200平方米,拆除危房重建500平方米,新搭建钢棚300平方米,并重建水电设施,总投资约160万元。经维修改造扩建后,该项目出租用房产达2000平方米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增加65万元的收入,推动巷东村早日脱掉‘经济薄弱村’的帽子。海宁市财政局积极发挥优势,从项目申请开始就指导村集体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经营性项目的流程谋划,预计可争取40%的财政补助资金。

在海宁市财政局的帮助下,巷东村还将推进‘强村富民’计划,规划建设杭东批发市场配套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0万元,目前处于前期可研阶段。

 

皮革城经管党支部与鹿耳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市皮革城驻长安镇鹿耳村指导员 张东来

 

为进一步激发党建活力,实现党组织之间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努力形成“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整体合力。12月21日下午,海宁皮革城经管支部与长安镇鹿耳村支部在海宁皮革博物馆开展共建交流活动,深度促进党建交流,激发党建活力,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不同基层党组织优势特色。

党员们重温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2003年来海宁皮革城调研的场景和殷殷嘱托,参观了20年来海宁皮革城牢记嘱托,在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上的奋斗历程和成果。在三楼的“党建领航”厅,党员们一起感悟了皮革城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同一使命 同一市场 同一梦想”的精神牵引,创建“安心乐业”“创新乐成”“富而乐道”的“三乐三同”产业文化,在各个党群组织和全体经营户的共同努力下,实现“红色根脉永固”“共富同行示范”的双强发展。

 

参观结束后举行了座谈,经管支部党支部书记和鹿耳村支部组织委员分别介绍了支部的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鹿耳村组织委员表示,长期以来海宁皮革城给予了鹿耳村非常大的支持与帮助。双方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开启了双方党建共建新局面,希望以“结对共建”为载体,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实现双方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肖王村开展“宪法与浙江”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

市司法局驻长安镇肖王村指导员 曹其丰

 

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长安镇肖王村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主题,启动“宪法与浙江”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当天上午组织村班子成员以及工作人员观看宪法海报学习宪法,下午组织志愿者开展“我为宪法”活动,清理宪法公园死角,美化宣传阵地环境。

 

12月5日下午,肖王村开展《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宣传主题培训,邀请长安卫生院周国霞医生授课培训。培训活动内容以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为主,突出尚俭、崇信、尽责、共治、食品安全理念。参加此次培训村民30余人。随后工作人员向大家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系列食品安全法规宣传活动。

 

12月8日,肖王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走进辖区店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社区志愿者走访了辖区便利店等沿街商铺,宣传《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商户的法治意识。此次活动扩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取得明显宣传实效。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