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工矿领域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排查整治工矿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结合《关于印发工矿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嘉工安委办〔2023〕6号)相关要求,现将《工矿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当前正值岁末各项工作收官的关键时期,企业进入生产旺期,安全风险极高。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分析研判本辖区工矿领域重大风险,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举一反三排查整治,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工矿领域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二、紧扣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与年度重点专项任务收官结合起来,按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统筹开展领导带班检查和各专项检查,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密检查频次,及时交办问题隐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要按照“再查一遍”的要求,对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及各类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照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紧盯重大隐患,强化挂牌督办。请各镇(街道)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查暗访等实际情况,全面系统梳理、排查本区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上报2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单位列入海宁市级挂牌督办。市工贸委办公室将对各镇(街道)上报拟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如不符合重大隐患挂牌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梳理上报。
四、注重宣传教育,强化风险管控。岁末年初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加之员工提前进入“放假状态”,容易出现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极易造成事故发生。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企业宣传教育,用好事故警示和工作提示等手段,警示督促企业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大“三违”作业查处力度。要督促辖区内企业熟练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三个六”,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三个十”等应知应会内容。同时,要紧盯企业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等关键节点,加强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严格落实“三项严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停工复工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于2024年元旦、春节、2月28日等三个时间节点前分别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各镇(街道)于12月15日前还需报送《2024年度拟由市级挂牌的工矿企业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联系人:王有国,联系方式/浙政钉:19*********,7*****。
附件:1.工矿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2023年度拟由市级挂牌的工矿企业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
海宁市工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
202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