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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5: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供销总社依托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海宁供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6条,涉农名单公示2次,公开内容涵盖社有经济发展、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振兴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供销总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和诉讼,未产生纠错、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市供销总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与网信、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好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布范围和发布程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市供销总社继续做好“海宁供销”微信公众号和《海宁供销》简报等两个平台的建设。总社办公室负责“海宁供销”微信公众号、简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凡属我社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职能科室提交总社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查,并报分管领导确认、保密审查、签字后公开。对“海宁供销”公众号栏目进行优化,确保专栏内容更新及时、分类合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建立逐级审批机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可追溯性。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培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市供销总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与全面、缺乏有效管理机制、信息公开较为被动缺乏主动性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加强培训、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三是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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