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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6: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重点围绕蓝天、碧水、清废、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建设、减污降碳、环保审批、环保监管等核心业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公开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执法监管等生态环境信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持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收到公民个人通过网络、快递等渠道提交的关于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申请共4件(含上级转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规定》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策文件、计划总结、财政信息、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和政务活动等其他事项,全年累计在平台发布信息数量近100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常态化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在“大潮网”开设“美丽海宁”专区对外做生态环境信息宣传工作,多方式、渠道织就政务信息公开“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先筛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设定专人专岗专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预警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等情况并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内容存在错别字、描述不规范等现象,存在审查不仔细、把关不严等情况。

(二)改进措施。探索建立日常通报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等内容纳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每月通报公开质量,提升整体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海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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