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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6: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海宁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抉择、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标准化提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有效。我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公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动态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2023年,我局共发布信息7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工作制度,设置专人专岗。由办公室统筹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截止到2023年底,本局在海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开设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其他事项、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基层量化专题共11大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及时主动发布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定期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海宁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短板及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亮点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局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督促科室间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创新性,在做好传统信息发布的基础上,创新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研究如何高效便民利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海宁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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