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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6: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部署,不断完善公开方式、创新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三农”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2007条(不含多平台重复公开数)。其中,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上,更新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3条;发布政策性文件86条,政策解读17条,人事任免2条,计划总结1条,扶贫脱贫、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44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13条,财政信息1条,乡村振兴栏目31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41条,政务活动、公告公示等其他事项149条;公开行政审批类信息143条,处罚结果77条。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农村土地流转及农村产权交易类信息共计798条。2023年“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三农”信息240期,共600篇文章,公众号现有粉丝数24701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办理完毕2件,均不属于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和维护等日常工作,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对调整,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涉农补贴、重大项目等重要事项,提高公众知晓率。二是创新“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辟农业双强、美丽乡村、强村富民等主题专栏,深入宣传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扩大信息覆盖面和传播速度。三是依托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及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提高农村“三资”监管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明确部门任务,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同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行动,并接受上级、第三方检查和社会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4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所提升,但与上级要求、社会公众期盼仍存在差距,如政务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全面性有待加强,图文视频等公开形式种类有待拓宽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运行流程。二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采用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方式公开,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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