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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6: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潮城科技”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积极发布科技政策、科技服务、申报事项、科技资讯等相关领域信息。全年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信息50条,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推送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市科技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以及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与信息发布外宣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管理员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管理、错别字查找等人工智能平台,对敏感词汇和低级表述错误进行纠错,保证公开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以“海宁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平台,以“潮城科技”微信公众号作为第二平台,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学习和培训,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部分信息查询方法还较为繁琐;二是政策解读方面,解读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对政务公开方式进行数字化改造,针对设备仪器共享库等企业关切信息通过开发小程序等手段,创新公开渠道方便企业查阅;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图解、短视频形式在政策解读中的比例,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在群众较为关注的政策上,标注解答科室,提供电话联系方式,做好宣传解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市科技局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是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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