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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6: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教育局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义务教育专题板块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77余条,“海宁教育发布”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502条,在《海宁日报》刊出《教育周刊》48期共95个版面。一是夯实基础信息公开。构建“一微一刊一网”媒体矩阵,“海宁教育发布”定期推送,《教育周刊》每周出刊,门户网站常态化发布教育政策、工作动态。二是突出专题信息公开。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双减”政策、实施教育评价改革、推进“七优享”工程“学有优教”专项等主责主业,及时公开教育系统所采取的工作举措及执行情况。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招生入学、教师招聘录用、项目建设进展等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到“民呼我应”“应开尽开”。做好政策解读答疑,及时发布《2023学年海宁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答》《2023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问答》等招生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及时有效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源头把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健全“分管领导抓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长第一责任人”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管理等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观点正确、符合规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完善“一微一刊一网”媒体矩阵使用规范,“海宁教育发布”微信订阅号、《教育周刊》、政务公开平台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有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等公开形式多样性、可读性、便民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重点针对主动公开、政务新媒体、保密工作等开展业务培训,整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教育局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2023年度本单位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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