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市水务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2〕12号、浙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同时紧扣民生热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微信号等向社会公开信息384条。其中,在市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信息134条,微信公众号及各级媒体公开信息250条,密切关注微信、网站上涉及海宁水务舆情,做好用户问题收集和回复487人次。将停水通知、水质公开、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数据等内容主动进行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与水务集团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水务集团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目前已发布的信息涵盖水务集团主要业务、供停水情况、水源地巡查季报等。针对时效性强的信息做到迅速反映,及时发布,安排专人分别管理政务公开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账号,认真排查处理各类时效性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保障网站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四)平台建设情况。市水务集团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公开双平台。通过线下建立实体重大事项报告、公示栏目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在线上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模块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并积极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进行查询及阅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市水务集团进一步提升水务24小时服务热线96390的宣介力。设立集团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公开监督电话为0573-87088192。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规范,年度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水务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部分功能、栏目内容仍需进一步优化、充实; 二是水务集团服务和新媒体矩阵的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众交流互动不深入,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在规范栏目设置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栏目信息公开力度,对水价、水量、水质等重点水务领域信息做到及时清理、补充、更新,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是线上增强“浙里办”、微信公众号、“浙政钉”等平台“三位一体”内容联动,紧跟热点实事,进一步做好信息掌上公开、查询、办理、互动等工作,提高互动度和受众人群的黏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年度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三是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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