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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1/2024-78798 发文机关: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31 17:46:51
所属栏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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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总结)海宁市2023年1-12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市财政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强化资金监管、追踪使用去向、及时分析处理系统预警信息,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落地。现将2023年1-12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1-12月,我市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11.1亿元,均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支付11.1亿元,支付进度100%,高于全省平均2.1个百分点。中央直达资金主要项目支付进度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6.5亿元,支付进度100%;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2亿元,支付进度100%;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0.3亿元,支付进度10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0.9亿元,支付进度100%;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0.3亿元,支付进度10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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