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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弱有众扶”打造“大爱潮城”品牌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09 10:4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推动弱有众扶均衡可及与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根据《海宁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织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深入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弱有众扶新格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弱势群体,为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落实困难群众“共富十助”专项行动,着力打造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推动社会救助模式转变,创新救助服务制度,健全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凝心聚力绘就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图景,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

——精准拓展的覆盖面。推动社会救助由困难群众向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覆盖,由兜底救助向兜住兜准兜好救助转变,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按照兜底型、支出型、急难型、发展型、关爱型实施动态管理、监测预警和综合帮扶。

——加快畅通的服务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载体,畅通救助帮扶资源和困难群众需求链接渠道,推动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应享尽享,救助帮扶资源精准匹配。

——有效提升的聚合力。加强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资源力量高效协同,充分发挥慈善救助作用,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救助服务集成化清单化标准化,形成整体智治、多跨协同的众扶合力。

——全面增强的实效性。注重扶贫与扶智(志)、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激发救助对象内生动力,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完善多维度评价体系,促进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有众扶五年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体系

年度指标

责任

单位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1众扶平台

1.市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民政局

2.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

16

17

18

>18

>18

3.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比例

5.7%

6.0%

6.3%

6.6%

7%

4.根据救助对象授权,救助部门委托,提供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税务局

5.根据救助对象授权,救助部门委托提供银行存款信息查询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人民银行

8大类社会救助

6.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3560

14280

15000

15500

16000

民政财政

7.市级救助站建设标准达到三级及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民政

8.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

100%

100%

100%

100%

100%

9.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救助对象帮扶率

>90%

>90%

>90%

>90%

>90%

10.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6%

87%

88%

89%

90%

医疗保障局

11.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救助比例

66%

68%

70%

70%

70%

12.全流程网上疾病应急救助申请办理比例

10%

40%

80%

85%

90%

卫生健康

13.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100%

100%

教育

14.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住房保障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住建局

15.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6.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GDP比例

0.9%

0.9%

0.9%

0.9%

0.9%

应急管理

17.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

85%

90%

92%

95%

100%

18.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0%

10%

10%

10%

10%

市农业农村局

19.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标准(低保金+生活补助)

14916

15708

16500

17050

17600

退役军人事务

X项社会力量参与

20.慈善组织累计数量

20

21

22

23

24

民政

21.实施善居工程户数

40

30

30

30

20

22.在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总工会

23.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率

80%

82%

85%

87%

90%

24.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残联

25.有就业意愿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

100%

100%

100%

100%

100%

26.人道公益项目数量

5

4

4

4

4

红十字会

27.辖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比例

50%

50%

50%

50%

50%

市医保局

嘉兴银保监分局海宁监管组

28.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优惠电价政策享受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供电公司

三、重点任务

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推动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推进市、镇(街道)、村(社区)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化建设依托浙有众扶应用实现社会救助线上线下高效联动,促进困难群众需求端和救助资源供给端有效链接不断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建立社会救助服务清单,为困难群众提供时、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到2027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达到18项。

(二)提高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救助家庭收入计算口径,对家庭成员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在核算时予以扣减。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202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6000元。

(三)提升专项社会救助水平。深入实施就业救助精准助收、医疗救助多元助医、教育救助圆梦助学、住房救助安心助房、灾害救助救危助急等行动,切实提高专项救助的精准综合保障水平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达到100%

(四)加大弱势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完善政策,拓展渠道,切实加强对困难残疾人、困难退役军人、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探索研究打破社会救助申请户籍限制,制定非本地户籍人员申办社会救助的实施意见,让参与海宁建设、生活陷入困境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和本地居民同等享受救助保障政策,推动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共享。加快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建成公益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落实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加强在档困难职工帮扶。到2027残疾人之家覆盖率达到100%上,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覆盖率保持100%。  

(五)构建多元参与救助帮扶格局。引导社会力量、慈善资源深度参与社会救助,设立困难群众公益创投项目库,在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方面扩大救助服务范围和供给,推动救助模式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加强慈善组织培育,推动社区发展基金会规范化运作。健全慈善褒奖制度,定期开展慈善奖表彰。持续推动慈善信托发展。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善居工程,积极培育公益品牌项目。到2027年慈善组织数量达到25家以上,累计实施红十字会人道公益项目21个以上,累计实施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150户以上。

(六)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依托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全面运用“党建+社会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健全弱势群体人口数据库,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和应用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健全救助对象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探访关爱机制,实现救助帮扶及时有效。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加强救助对象信用奖惩管理。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尽职标准和免责条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7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比例达到7%,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保持100%

(七)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充分发挥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保障兜底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巩固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两个100%2027年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设立有众扶工作专项组,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指导、组织综合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等。专项组民政社会救助牵头,具体负责制定计划、完善指标清单、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数字化支撑。做好弱有众扶智慧场景运用,加快与人社、医保、教育、住建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动七优享综合集成应用对接,强化业务协同,系统集成救助帮扶资源,各项目标任务的落细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考评督导。弱有众扶项组定期召开例会,适时召开工作专题会,调度各项主要指标,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激励与考核评估,鼓励创新实践,树立典型示范。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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