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公平性,根据《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4年海宁市服务业项目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发改〔2024〕14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属地初审、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审等程序,现将海宁市2023年度服务业项目竞争性分配项目(鼓励服务业企业设备更新)联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钱志杰;联系电话:0573-87291032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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