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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12 14: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字号:[ ]


名 称: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答复情况: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三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王玉良、沈群利委员

在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海宁农村新小区建设中体现“乡味儿”的建议》已收悉。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旅体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强化美丽乡村规划布局

近年来,我市坚持正确引导美丽乡村建设方向,积极谋划《海宁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未来乡村)建设专项规划》,出台《关于推进海宁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规范美丽乡村建设内容,避免出现破坏乡土风貌、偏离乡村主题的负面现象,制定海宁市美丽乡村建设“十宜十忌”导则,按照尊重自然、建设适度、运维长效的原则,做好规划布局,全力打造“亲和宜居 潮乡海宁”美丽乡村品牌。

二、完善农村住房风貌塑造

全力指导做好农村住房建设,2022年我市印发《海宁市农房建设风貌管控正负面清单》,以不同区域的农房进行分区风貌管控的模式,就农房单体从形式、材质、色彩、细部构建四个方面提出风貌管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全市农房建设,改善农房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和体验,彰显地域特色,市住建局每年编制《海宁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推广应用。积极创建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2023年我市袁花镇新袁村成功申报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通过浙派民居创建努力塑造农房错落有致、环境优美宜居、富有江南韵味的农村新风貌。  

  三、深入挖掘农村特色文化

充分挖掘江南水乡特色和海宁稻作文化、蚕俗文化、名人文化资源,精心打造蚕乡云龙、醉美新仓、人文新袁、风情尖山等一批美丽乡村典范。注重对稀缺古树名木、老旧建筑、历史遗迹等的保护与开发规划,最大限度保全历史文化村落原有的形态风貌,保留原汁原味的乡土气息,先后完成了周王庙云龙村等5个省历史文化一般村的保护利用工作,科同村、兴福村等6个村入围嘉兴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重点村,对14个有历史底蕴的村落文化进行发掘保护,凸显精品特色村的历史文化元素,完成省“千村故事”编撰任务,编印《海宁市历史底蕴村故事汇编》,讲好村庄故事,让美丽乡村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在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中,我市鼓励村(社区)加强地域特色文化挖掘,并鼓励通过有型化的方式进行展示,目前全市共建有百余家村(社区)级特色文化展示馆。

今年我市将推动实施美丽经济蝶变行动,以美丽乡村精品线、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内的特色精品村(3A级景区村庄)为重点,抓好项目建设,激活乡村经营,强化乡村运营团队建设,全年招引乡村专业运营团队不少于3个,培育重点运营村(个)6个,重点推进“花漾长安”等嘉兴市级农文旅融合示范片区运营管理水平,形成一区多点的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矩阵。同时继续引导鼓励村(社区)挖掘本村特色,通过村史村貌、名人展示、民俗文化等方面成点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展示馆、艺术馆等,条件优异的可进一步推进建设乡村博物馆;继续挖掘培养全民艺术普及大使、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三团三社带头人等文艺骨干,通过文艺人才带动村(社区)特色品牌发展,注入活的灵魂。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4

(联系人:陈怡,联系电话:8723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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