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新增2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丁桥镇创新路1号4幢1楼-2 | 海宁恒川塑业有限公司 | 企业项目总投资850万元,租赁海宁潮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丁桥镇创新路1号4幢1楼-2的空余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建筑面积728m2,购置全自动注塑机,全自动模压机,水性油墨电脑印刷机、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吹膜生产线采用四周侧延支柱外延悬挂自吸式软帘等方式实施封闭,顶部设置上吸式封闭罩收集废气,全自动注塑机挤出口采用金属骨架软管连接的可活动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 水性油墨电脑印刷机上方设置可上下升降的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 全自动模压机全密闭,在模压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经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为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如下治理措施: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以及废气治理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车间管理和对操作工人的培训,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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