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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4-89273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9 16:54
责任部门: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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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名单的公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全局性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免费向群众提供。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2项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现将我市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一览表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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