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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08 17:3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答复情况:

许桂华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于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对于建议中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电公司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2023年,我市印发了《海宁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编制了《海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规划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2500个以上,规划数量嘉兴第一。出台了《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3年度投资建成的社会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按额定充电功率400元/千瓦标准进行补贴,累计兑现奖补资金367.19万元。2023年全年,我市累计建成674把充电枪,打造了市区“5分钟充电圈”,乡镇全覆盖、广辐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规划布局建设、加快推动建成投用和强化资金政策支持等方面,持续提升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供给水平。

(一)强化规划布局落地。考虑到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我们将结合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现状,加快推动商业综合体、社会公共停车场、重点乡镇等场所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同时结合光储充等综合能源驿站的设施布局,规划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二)加快推动建成投用。今年,我市规划新增公共充电桩650个以上,其中新增农村公共充电桩450个以上,实现3A级及以上景区村庄全覆盖,新增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120个以上。我们将密切跟踪项目单位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同时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标准、质量等关键要素进行抽查,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落实闭环管理。

(三)强化资金政策支持。今年,我市将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2024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扶持政策细则,强化资金政策支持,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服务全市电动汽车出行。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于洪月,联系电话:18267327718)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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