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海宁市黄湾镇高标准农田(粮功区)建设工程设施管护项目”初步设计已收悉。根据《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农发〔2024〕56号)要求,经审核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初步设计方案,并列入2024年海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787.25万元,实施管护高标准农田(粮功区)0.1529万亩(详见附件)。 二、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有关规定,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做好完工验收和上图入库等工作。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文件等要求,切实抓好自筹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到及时到位、规范使用,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工程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 四、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并确保优质、高产、安全;要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落实管护责任,使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预期目标。 附件: 2024年海宁市黄湾镇高标准农田(粮功区)建设工程设施管护项目实施计划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