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我市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4〕197号)等规定,参照省、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镇(街道)工作实际,现印发《海宁市镇(街道)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海宁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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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我市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4〕197号)等规定,参照省、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镇(街道)工作实际,现印发《海宁市镇(街道)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海宁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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