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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5/2024-89370 发文机关:市经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03 15:21
责任部门:市经信局 责任科室:园区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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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将《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公示》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经过7天的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我局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日

相关链接: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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