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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4-89387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04 08:47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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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森杰纺织品印花有限公司年产2700吨高档经编面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森杰纺织品印花有限公司年产2700吨高档经编面料技改项目

海宁市斜桥镇镇中路6号

海宁森杰纺织品印花有限公司

拟投资1200万元,租用位于位于海宁市斜桥镇镇中路6号的海宁开关厂有限公司东南幢厂房底楼北三跨及三楼整层共计建筑面积7213m2作为生产场所,淘汰目前在用的油性转移印花生产线2条,并新增水性转移印花生产线2条、经编机6台、整经机4台、割绒机6台等设备,最终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700吨高档经编面料的生产能力,预计年可实现产值4200万元

本项目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委会宣传栏张贴公示的方法对项目建设以及环评的信息、主要结论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示,建设单位、环评审批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公示张贴处均未收到相关团体及个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转移印花废气:要求企业设置专用车间,并在设备外围进行全包围(硬包围),设备运行时确保包围空间密闭;并对密闭间内的废气产生点设置局部集气罩,经收集后再通过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尾气于车间顶部30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风机、水泵等高噪声生产设备底座均采用钢砼减振基座,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等;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桶、废油桶、废导热油、废墨、废油剂、废机油、含油墨废抹布、喷淋废液等危废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的专用运输车辆外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超过1年;一般废包装材料、废丝、废割绒针、废布、废印花纸、废版辊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5日至202412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124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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