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日益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乡村公路作为连接城乡的纽带,其改造提升不仅关乎村民的出行便利,更是促进农产品流通、带动乡村旅游发展、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关键所在。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海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水平,特开展乡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4年度全市计划完成乡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共计55公里,涉及9个乡镇,总投资1.0066亿元。其中提升改造项目9.252公里,总投资4704万元;大中修项目总里程46.438公里,总投资5362万元。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 二、进度计划 一季度完成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下达正式计划,各乡镇(街道)开展项目审批备案;二、三季度项目全面开工,主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工程质量抽检,督促工程进度,核算财政预拨补助资金,部分项目完工;四季度各乡镇(街道)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开展已完工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及交竣工验收,直至全面完成。 三、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乡村公路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同时对设计方案进行相应的指导;负责申请和管理中央及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指导各镇(街道)项目建设方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各镇(街道)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 各镇(街道)负责排摸改造提升实际需求、收集基层群众对改造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并上报初步计划;负责处理涉及土地征用的工作,做好政策宣贯,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合理安排土地补偿事宜;负责施工全过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负责组织项目交竣工验收与后期维护管理,确保项目改造提升后符合设计要求,并落实日常养护管理,确保项目建成使用后得到长效管理。 四、预期效果 本方案旨在指导各镇(街道)有序开展2024年乡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通过交通部门与属地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以达到有效改善乡村公路路况、提升乡村公路服务水平的目的。主要为:一是提升了乡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了群众出行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增强了公路安全防护能力;三是促进了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四是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