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4200万套导轨、6000万只铰链、60万套钢制家具扩建项目 | 浙江省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沧海路 188 号 | 海宁加平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计划总投资16565万元,购置滚压机50台、冲床61台、喷粉线2条、电泳线1条、注塑机20台、塑料粉碎机5台及相关配套设备,实施年产4200万套导轨、6000万只铰链60万套钢制家具的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438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喷塑废气经收集后经滤筒式除尘器后经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电泳、电泳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经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3/2146-2018)。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废气经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以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注塑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抛丸废气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后经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3/2146-2018)。浸油废气经收集后经静 电除油经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废水:生活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 噪声: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配备减振基础,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抛丸收集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滤芯(除尘)集中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前处理槽渣、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电泳槽渣、废矿物油、含油手套抹布、废防锈油、含油金属屑、电泳废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地面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日常运行过程中,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进行包装贮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传真: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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