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磁芯技改项目 | 海宁市盐官镇郭园路1号、盐官镇天通路1号 | 海宁联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拟在原南、北厂址进行产能扩建,使用铁锰锌软磁铁氧体颗粒、氧化铁、氧化锰、氧化锌、各类添加剂、PVA、乙醇等作原辅料,购置钟罩炉、回转式成型机、自动排坯机、自动外观分选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压制成型、烧结、磨加工、清洗、分选等工艺,本项目可形成年产2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磁芯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施后,南厂区年产软磁铁氧体磁芯6800t;北厂区年产软磁铁氧体磁芯10200t。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磨削废水经磨削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纳入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南厂区配料、红振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南厂区预烧、喷雾造粒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南厂区黑振、喷雾造粒、质检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南厂区雕刻粉尘由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南厂区烧结粉尘由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北厂区配料粉尘由“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北厂区预烧粉尘由“布袋除尘器”(TA007、TA008)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7、DA008)高空排放;北厂区搅拌、质检、制胶、造粒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TA009、TA010)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9、DA010)高空排放;燃气废气由15m排气筒(DA002、DA003、DA007、DA008、DA009、DA010)高空排放;北厂区烧结粉尘由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 噪声: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③风机设置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④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设。 固废: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包装材料、收尘灰、破损布袋、污泥、磁泥、不合格品、RO膜、废钢球、沉降粉尘外售物资公司;设危废贮存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导流沟和收集井,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材料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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