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9/2024-89517 发文机关:海宁市商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09 08:41
责任部门:海宁市商务局 责任科室:粮食管理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关于海宁市“浙江好粮油”产品奖励资金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粮食安全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粮发〔2024〕79号)和《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4〕50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11月25日组织开展海宁市“浙江好粮油”产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对历年来获得省级“浙江好粮油”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至申报截止日,我局共收到2家企业提交的12个“浙江好粮油”产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现已完成初审,通过初审的有7个产品。现将本次“浙江好粮油”产品奖励资金拟发放对象及奖励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海宁市“浙江好粮油”产品奖励资金拟发放对象表》,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7288794,87291009。

附件:《海宁市“浙江好粮油”产品奖励资金拟发放对象表》

海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