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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124/2024-81905 发文机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1 11:35
责任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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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海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违法行政案件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完善机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2.健全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局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坚决杜绝“一言堂”、“二传手”、推诿扯皮等情况。

3.健全学法机制。在局内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领导班子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垂范,开展系列学法活动,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全年开展领导班子学法1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优抚安置政策、内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10余次。认真开展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认真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公务员参加学法轮训、学法考试,通过率100%,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

(二)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强化法务对接,与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每年签订法律顾问聘应合同,为我局依法进行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或其他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提升,全方位提供法律支撑。2023年为23名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领导班子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涉及相关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在强化领导、完善制度、跟踪督促、加强互动等方面持续发力。

3.全力抓好廉政建设。全年共召开4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廉政常态化教育,加强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典型警示,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多管齐下,开展送法活动

1.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机关夜学,崇军讲堂等各种形式开展学习。认领监管事项21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次,即时检查4次,事项覆盖率和任务完成率均为100%,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执法检查水平。

2.深入推进送法入基层分三期共200多人开展全市系统业务大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课程。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展板、手册等宣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摆放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增强办事群众法制观念。联合市人武部、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开设市人民法院共享法庭人武部服务站,为军人军属解决涉军维权问题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宪法日当天,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学宪法相关活动10余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依法治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等。对于存在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引导,压实“一岗双责”,切实提升依法治理工作能力。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海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海宁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为法治海宁建设贡献退役军人的力量。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定期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并形成重大行政决策档案。

(三)推进退役军人领域普法。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工作,精心谋划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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