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沛嘉医疗器械(海宁)有限公司年产43800套结构性心脏病及神经介入产品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谷水路北侧、文苑路西侧 | 沛嘉医疗器械(海宁)有限公司 | 公司现拟投资71209万元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谷水路北侧、文苑路西侧新建“年产43800套结构性心脏病及神经介入产品项目”。本项目新建厂房,新征土地46189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28375.32平米,购置洁净车间、纯化水设备、3D打印机、激光切割机、激光裁决机、编织机、覆膜机等设备,形成年产43800套结构性心脏病及神经介入产品。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1#生产车间一的废气分别经通风橱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6#生产车间二的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方式相同,经排气筒DA002排放,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70%。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至丁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钱塘江,纯水制备浓水回用至厂区绿化、洒水等。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隔声、减振等;加强绿化,经此治理后,项目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外包装、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危废包括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料、戊二醛废液、废乙醇溶液、废液盒、废包装桶/瓶、废生物组织、清洗废液、高氯酸乙酸混合废液、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机油及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废由一般固废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中边角料外售处理,不合格原料退回供应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