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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4-82010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7 10:37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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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总结

2023年,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重要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深化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有效保障全市社会经济事业高质量发展。

期间,获省政府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督察激励;《海宁市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探索耕地保护新模式,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一文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硖石街道军民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入选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精品工程,列全省第一;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绩效评价列全省第五、嘉兴第一;“以全域整治撬动发展新动能-海宁市马桥街道等4街道(镇)土地综合整治潮卷共富新篇章”项目入选全省十个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建设入围案例;“海宁市马桥街道民胜村等3村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第一批“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省级优秀项目,列嘉兴第一;举办全省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获嘉兴市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在丁桥镇建成全市首个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并获评“浙江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称号;获评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绩突出集体。

(一)坚持规划引领,聚焦品质提升,实现空间布局再优化

1.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市级规划按照法定报批,于8月底上报省政府审查审批。同步开展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和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梳理,分片区到基层单元代表联络站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与各镇开展对接规划编制工作,完善规划方案。

2.持续促进城市设计品质提升。开展全域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形成海宁市详规单元划分方案。完成伊嘉塘、三桥园区等重点城镇单元详细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完成鹃湖科技城重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方案调整和城西CBD区块城市设计深化完善编制工作。完成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

3.优化规划管理审批服务效能。制定并实施《海宁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23〕75号),加快推进混合产业用地精准高效配置。编制《海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海规委办〔2023〕2号),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起草《海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强化“多规合一”。持续做好项目日常审批管理工作,共办理预审和选址意见书157件;规划设计条件书150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9件,建筑面积约611.43万平方米;组织各类公共建筑、房产开发类项目设计方案评审会48个。

(二)坚持生态优先,聚焦全域治理,助力美丽乡村焕新颜

1.刚性落实耕地保护各项任务。统筹实施各类耕地保护项目,建设用地复垦立项2566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128%;建设用地复垦验收2416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121%;垦造耕地验收2106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105%。深入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千亩方”项目立项6个,总整治面积达1万亩以上。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划入海宁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18300亩,并报嘉兴审核。

2.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18年以来,累计实施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1个(其中跨乡镇项目1个)。目前已验收项目9个,区域面积6.96万亩,新增耕地6438亩,其中2023年上报验收海昌街道迎丰、长安镇兴城、马桥街道马桥等3个项目,区域面积3.42万亩,新增耕地1502亩。正在实施项目12个(其中跨乡镇项目1个),区域面积31.86万亩,规划总投资80.9626亿,规划建设用地复垦9267亩,规划垦造耕地2183亩(目前已验收建设用地复垦1977亩、垦造耕地1883亩)。

3.全面推进护林防治各项工作。印发海宁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五项制度,同时两位市总林长签发海宁市2023年1号和2号总林长令。开展市镇村三级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国土绿化103亩,完成市级任务100亩的103%。初步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工程4866亩,完成嘉兴任务4800亩的101%,森林覆盖率和森林积蓄量持续增长。成功创建丁桥镇海潮村、斜桥镇庆云村2个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发布长安泰山潜水源生态湿地和尖山西湖生态湿地两处一般湿地名录。积极落实嘉兴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持续开展2023年度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和名木古树保护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美国白蛾、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防控等工作。

4.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做好2023年度4批次824个图斑9934亩卫片执法工作,落实整改消除违法状态62宗,上报违法7宗14.76亩(其中耕地2.58亩),均已移送执法部门或拆除复垦,违法用地图斑处置率100%。积极开展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按时完成整改销号纳入攻坚行动问题图斑11个。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回头看”工作,对下发的9890个疑似图斑逐一核实,及时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高效推动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历年挂账问题、2022年问题均已核销清零,2021和2022年耕地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

(三)坚持统筹保障,聚焦要素支撑,服务改革攻坚添动能

1.全力新增指标,高效利用配置。通过向上争取、内部挖潜获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559亩(包含计划指标2209亩、跨省增减挂钩指标200亩,村民建房国家专项指标2063亩、省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单独选址)1241亩、建设用地复垦指标1846亩),完成市级任务3500亩的216%。全年完成各类农转用(土地征收)批次50个240宗6600亩(涉及征收集体土地2080亩、使用国有土地2139亩、使用集体土地2381亩),使用指标6262亩,其中使用村民建房国家专项指标2063亩,100%用于村民建房。另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海宁市百里钱塘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尖山段海塘)用地审批1241亩。保障农业农村产业项目15个118亩,对确定用地需求的项目100%完成。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率达100%。开展征地阳光工程建设,出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131份4565亩,征收土地公告90份2476亩。完成2023年度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上报备案工作,为农转用报批提供保障。

2.精准有序保障,优化用地结构。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367宗10043亩,完成市级任务12150亩的83%,其中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4037亩,完成嘉兴任务3285亩的123%。供应国有土地235宗7688亩,完成嘉兴任务7300亩的105%,其中商服用地283亩,占比4%;住宅用地246亩,占比3%;工矿仓储用地3791亩,占比4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4亩,占比5%;交通运输、水利等其他用地2994亩,占比39%。土地价款47.8903亿元(其中合同出让金43.3727亿元、划拨价款4.5176亿元),竞拍配建安置房7680万平方米。

按省厅口径消化完成2009-2022年计划批次“批而未供”土地1144亩,完成省厅年度任务1132亩的101%。按市级口径消化2009-2019年计划批次“批而未供”土地537亩,完成市级年度任务930亩的58%;消化2020-2022年计划批次“批而未供”土地1287亩,完成市级年度任务1770亩的73%。

3.合理资源利用,着力存量挖潜。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重新供地和提高容积率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78宗2362亩,完成嘉兴任务1090亩的217%;实施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73宗2296亩,完成嘉兴任务730亩的315%;完成腾退收储低效用地7257亩,完成市级任务7000亩的104%。列入嘉兴开工考核项目91宗5096亩,开工率90%;竣工考核项目143宗6394亩,竣工率96%。强化问题项目跟踪指导,处置应开未开项目11宗465亩,应竣未竣项目14宗1543亩。

4.激活改革引擎,完善登记确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实施存量房“带押过户”“不动产+水”全流程线上联动过户。与市公证处联合升级便民服务,实现“公证、继承、缴税”线上统一流转。优化二手房“过户+抵押权登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等多项业务联办。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施率100%。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试点颁发全省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基本完成全市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理。认真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成果通过国家检查,已确权发证2969宗76.84万亩。

(四)坚持政治引领,聚焦队伍建设,机关党建护航促发展

1.深化理论武装,党建引领更加牢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支部和党小组会议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持续抓好每月的夜学活动,共组织学习11场次1210人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业务知识讲解、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动员及专题辅导讲座等内容。组织党委支部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邀请党校老师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帮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内涵。78名在职党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常态化开展自主学习。围绕“六个一”开展“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以“五个一”举措开展青年干部“明德守法 完善自我”专项行动。局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加强组织建设,队伍水平更加突出。各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开展活动,先后组织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等主题党日活动。努力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赴、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七一前夕开展“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工作。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公示,做到月交季清,全年收到并上交党费37874元。做好党员发展,发展预备党员1名,目前有入党积极分子4名。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常态落实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96人次。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印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分别梳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任务清单8项,并落实责任领导及牵头部门,按季度上报落实进展。继续深化清廉机关和清廉站所建设,斜桥所被评为一星级清廉站所。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清廉课堂”2次。全年开展廉政谈话(包括集体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共86人次。

3.坚持党业融合,实干精神更加振奋。聚焦“三个年”“九大争锋”、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党业融合”领办担当项目。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带头领办项目,深入开展“新自然 潮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开展“共富助跑”行动,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书记”主动对接许村镇前进村,助力前进村搬迁安置项目推进;分管领导深入共建社区开展“共富助跑”行动,“社区共建打造潮流青年社群经济”项目获评优秀案例。深化结对共建,组织志愿者到梨园社区、结对村参加“平安共建日”“文明创建服务日”等志愿服务活动109人次服务220多小时。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会上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相应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系统工作人员签署守纪承诺书1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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