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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4-82074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9 09:33
责任部门: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科室:政法科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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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尽责,有力促进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做优审批服务。落实《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在过渡时限内,完成海宁市98家诊所的转备案,针对新申请设置诊所,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年内新增备案诊所30家。以视频通话及查看现场照片、视频的方式开展涉水产品企业生产能力审核指导5家,开展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指导72家,方便企业的同时提升审批效率。全年办理审批、备案等业务5665件,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100%。

(二)治理重点领域。实施“双随机”和专项执法互补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成国家双随机355户次,省级双随机任务199户次,覆盖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健康全领域。聚焦卫生健康风险领域开展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医疗美容“美丽护航”、抗抑菌制剂、职业卫生关键因素画像和风险化解、游泳场所“畅心游”等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检查1254户次;实施行政处罚213起,罚没款324.2万元,按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实施不予处罚21起。

(三)强化综合执法。充分论证基层管理需要及有效承接能力,动态调整赋权事项目录,收回原赋权长安镇、黄湾镇的四项处罚事项。选派10名一线执法人员为“联系制”执法人员,推动基层执法更规范。制定落实行政执法计划,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58%。深化“数字卫监”建设,运用“阳光医美”“智慧口腔”“医疗行为智能监管”“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等系统提前预警违法行为,全年通过风险预警立案12起。注重执法能力提升,市卫生监督所荣获嘉兴市卫生监督执法技能比武团体一等奖。1人获全省卫生监督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

(四)落实法治审查。培育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2名。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对于处罚金额大、难度大、案件情况复杂的案件,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6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1起行政执法案件获评嘉兴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五)深入普法宣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发布“以案释法”宣传报道25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宪法和卫生健康”等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星级法治医院建设和其他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级医院和其他医疗单位法治建设标准,并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机构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发展。建立“法治医院”建设提示函制度,制发放射卫生、依法执业、医疗广告相关提示5期,该项工作被《浙江法治报》刊登。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还需规范。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电子化流程核查等行政执法细节上仍需进一步规范。如前期存在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分析原因在于法制审核局限于案卷材料,缺少对其他电子化办案流程的核查。

(二)监管力度仍需强化。对管理对象监管存在盲点,巡查排查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非法行医、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营业的情况仍有发生。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懂法。带领班子成员及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宪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并参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2次、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5次、“云上听庭”8次,抓好公职人员法律知识测试。

(二)带头依法决策。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统筹,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多次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市人民医院二期、市二院改扩建、硖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等项目建设,袁花、长安2家卫生院搬迁投用,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家。落实主要领导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制度,受理行政复议3起,2起经调解后撤销申请,1起中止;涉本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件,经调解后撤诉。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实施目录化管理,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后予以实施。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合法性。完善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权力事项库维护管理等。力争无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单位法治建设。围绕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医疗单位法治建设。制发“法治医院”建设提示函,培育“法律明白人”,推动医疗机构建章立制、依法执业、普法培训等协调并进,让星级法治医院建设和其他医疗单位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开展卫生健康领域风险评估,针对风险领域开展相应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医疗秩序。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开展好“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和“综合查一次”等工作,及时化解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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