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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5/2024-82090 发文机关:市气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9 16:13
责任部门:气象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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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气象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2023年法治海宁建设工作要点》《浙江气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结合部门实际,坚持依法履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头雁领学”“支部统学”“专题系统学”“青年联动学”等形式实行“四学联动”,全覆盖、多层次开展学习贯彻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全方位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认识,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二)进一步提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的能力

严格按照《气象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职责职权,进一步强化气象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年内共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7件,升放气球活动许可1件,出具气象证明73件。利用“互联网+监管”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开展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重点单位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全市38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存储场所和6家3A景区开展了“拉网式”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防雷安全隐患的,全面落实跟踪整治闭环管理,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持续推进防雷安全风险码更新应用,防雷码的到期提醒功能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任务按期完成率100%,检查公示率100%、信用规则应用率100%、掌上执法率100%。

(三)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年内查处一起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案,是《浙江省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一次有效运用,也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背景下,气象主管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执法的典型案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事项实行个别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制度。加强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实现合同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2名,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切实加强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海宁市气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经由相关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核查检查,最后由专班审查确认,坚持“先筛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2023年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580条。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法5次,认真组织气象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职工深刻领会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举办法治讲座,邀请法律顾问为大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抓住“关键节点”,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海宁气象官方微博和微信上,积极推送气象法律法规的相关博文、图片和视频,向社会主动提供气象法治信息。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和透彻;二是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还需要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三是气象法治宣传工作还需持续加大影响力,普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目标还有差距。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海宁市气象局十分关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普法规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落实到责任人。局党组年内3次听取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

二是推进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实行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气象现代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浙江气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履行气象部门职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以“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相融合、普法宣传与气象科普相融合”为切入点,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将普法工作融入气象科普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创新普法内容,采取多种举措,切实推动气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海宁市气象局

2024年2月27日

(联系人:钱炳强,联系电话:8721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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