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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8 14: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2872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海宁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省、嘉兴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共同富裕、民生实事、七优享工程等新增领域积极做好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350条,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征集5次,公布各类意见征集30次,发布政府公报4期。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与解读工作,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多元化,运用新闻发布会、图文解读、企业码直播间、视频解读等形式强化解读质量,实现对同一政策的多视角解读,持续提升政策的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沟通会商、复议诉讼报备机制,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工作流程。2023年,海宁市人民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523件,办理完毕523件。产生行政复议9件,其中2件尚未审结,未经复议直接起诉5件,复议后起诉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浙江省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指南》《海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安全关、文字关,切实减少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出现表述错误、错别字、敏感信息等现象,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2023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查12次,抽查8次,提醒部门栏目更新174次,处理其它问题事项116次。在亚运会期间,每日做好政务舆情检测日报告工作,未发生政务舆情事件,做到守网有责、守网负责、守网尽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统筹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依托重点领域专栏,细化梳理栏目内容,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新增“水利领域”“企事业信息”“七优享工程”等多个专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落实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持续推动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积极协同转发上级重大决策信息,传播政府声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严格落实《海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对照“政务公开一本账”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工作自查,通过补齐短板、增强弱项、巩固基础等举措,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专栏,开展社会评议1次,让社会公众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价,接受全社会的督导问效;三是组织各类依申请公开交流培训班、政务新媒体培训班共5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1次,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将《条例》纳入到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当中;五是开展政务公开“回头看”督查,及时发现政务新媒账号存在问题1处,并及时处理。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8

88

3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4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3115

行政强制

232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5

16

0

0

1

1

5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须与2020年度年报结转数一致)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9

13

0

0

1

0

38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1

0

0

0

1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2

2

0

0

0

0

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505

16

0

0

1

1

5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5

2

9

5

0

0

0

5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如:队伍建设偏弱,人员配备不足,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特色亮点还不够突出。

(二)改进措施。2024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注重政策解读质量,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及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同时积极以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政策直播间等形式开展多方位、多频次解读。二是注重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谋划,积极寻找工作亮点,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方式、新路径。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咨询融合发展,打造标准统一、内容丰富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模式。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整合资源力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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