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海洲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健全完善街道领导班子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科学制定实施全年学法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6次,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8次。通过街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培训班重点课程,持续提升机关、村(社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落实赋权执法事项全覆盖,深入梳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事项,对目录中的事项清单逐条研判,逐一确定对应的小组,实行包干到组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各环节,推进队伍规范执法提质提效。2023年,以办事处名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2起。整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应急等多方执法力量,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2023年开展建筑工地“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21次,沿街店铺“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189次。 (三)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按规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或事项标准。在参考省司法厅初步编制的范本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编制了“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合法性审查清单事项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及行政执法决定四大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海洲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架构的基层普治工作堡垒体系,街道1064个微网格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结合街道文化底蕴,开展“非遗+法治”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习惯,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五)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街道在“三个年”和“九大争锋”行动的指导下,修订了《海洲街道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实施意见》,在辖区16幢嘉兴纳统楼宇中配备包括“法律服务员”在内的“一楼六员”,有专业的法律人士定期为入驻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协助入驻企业完善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协助楼宇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明确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街道日常法治建设工作由街道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信息指挥室、司法所等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对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海洲”建设网络组织,利用网格实行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社区),指导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副书记的作用,提高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法治党组织队伍的主动性、能动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行政执法承接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执法事项划转急剧增多,案量比要求提高,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但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同时,适应本地实际的标准指南和工作规程尚未完善,在人员培训、系统应用、数据共享及技术支撑等方面还有所不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理顺执法职能配置,建立执法联动协调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及文书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