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人民政府 W W W . H A I N I N G . G O V . C N
简体版 |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 浙江政务服务APP | 智能问答
今日海宁
Haining today

网站首页

市长之窗

海宁概览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办事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海宁
3月25日起,海宁这些停车场开始收费!

发布时间:2024-03-21 11:12 信息来源:融合编辑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困难,规范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依据《海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海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海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包月收费管理办法》(海规停领办〔2023〕1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24年3月25日起对盐仓八号桥商业街等路段启动停车泊位收费工作,同时新增收费车场延续包月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收费标准说明 

①二类区域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时段8:00(含)-18:00;免费停放45分钟,1小时内3元/辆,1小时后每半小时2元/辆;最高限额为一个计费周期内不超过15元/辆·次(计时收费以4小时为限);收费周期为北京时间8:00(含)-次日8:00为一个计费周期。

②二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地面(小型车)收费泊位:收费时段8:00(含)-18:00,免费停放45分钟,每小时2元/辆;最高限额为一个计费周期内不超过10元/辆·次(计时收费以5小时为限);收费周期为北京时间8:00(含)-次日8:00为一个计费周期。

③二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地面(黄牌车)收费泊位暂行收费标准:免费停放45分钟,收费时间8:00(含)-18:00,每小时6元/辆;最高限额为一个计费周期内不超过30元/辆·次(计时收费以5小时为限);收费周期:北京时间8:00(含)-次日8:00为一个计费周期。

关于停车券赠送的优惠政策

(1)此次新开包月路段赠送停车券的优惠政策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在此包月期内包月用户可享受停车优惠券,每包月一次可享受价值20元的券(含4张5元停车优惠券),同一包月用户最多可享受2次(注意:①5元停车优惠券有效期为三个月过期作废,只能一次性使用,不叠加、不找零;②同一包月车牌用户在长安停车收费范围内、优惠活动期间,累计享受停车优惠券次数不超过两次;③停车券赠送只限新开包月路段,原包月路段内新增车位不再赠送)。

(2)停车券统一发放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3)包月期内请通过大潮APP-服务版块中的“智慧停车”进行包月。

(4)包月方式:请通过微信扫描收费路段收费告示牌下方便捷包月二维码进行包月(注意不同路段的包月二维码不同,需扫描对应路段包月二维码进行包月,详细参见现场包月指示牌)。

温馨提醒

为进一步提高海宁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车主服务体验。自2024年3月6日起,公司应急服务热线号码升级更换,若有关于停车、充电问题,可拨打“967889”进行反馈(在嘉兴市外拨打请加区号0573-967889)。

请广大车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按箭头指示顺向停放。有欠费的车主,可通过大潮APP-服务版块中的“智慧停车”了解更多停车情况,也可对欠款费用进行支付,支付前请核对停车信息。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段拨打咨询服务热线:0573-87405588。


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 浙ICP备14012341号 |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