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海宁创源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光伏发电系统支架项目 | 海宁市盐官镇 525 国道南侧、园区五路西侧南 | 海宁创源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征用地面积13671平方米,新建厂房37200平方米,购置自动型钢生产线、高性能压力机、全自动电池板框架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套光伏发电系统支架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年产值150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喷塑颗粒物:设备自带收集装置,经回收系统回收后重复利用,收集+滤芯除尘器+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固化废气、喷塑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2);抛丸废气: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收集+滤芯除尘器+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3);挂钩清洁废气:自热洁炉内部引入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切割、打磨、焊接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引向高于屋顶的烟囱排放,不侧排。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入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噪声: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免设备故障产生较大噪声,安装防振降噪措施;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降低车间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次品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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