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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4-82694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25 09:37:19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法规政策科
所属栏目:政务活动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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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鑫协纺织有限公司嘉环(海)罚字[2021]151号信用修复的公示

海宁市鑫协纺织有限公司

嘉环(海)罚字[2021]151号信用修复公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对海宁市鑫协纺织有限公司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海宁市鑫协纺织有限公司因未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部分属危险废物的废桶未及时收集入危废仓库,于2021年10月13日,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实施行政处罚(嘉环(海)罚字[2021]151号:罚款人民币10万元),2021年10月13日,该公司被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评定为不良信用企业;事后该公司积极整改,按时缴纳罚款。

根据《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

拟对海宁市鑫协纺织有限公司失信行为予以修复。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87287590;联系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2号楼四楼416办公室;邮编:3144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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