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将《海宁市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海宁市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海宁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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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将《海宁市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海宁市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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