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长安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全面做好依法决策,严格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实践依法办事,为推动长安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建统领,持续深化依法治镇。坚决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提升法治实践能力,扎实推进法治保障体系化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十二张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清单指明党组织工作方向,为打造“杭嘉湖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地、现代化钱塘国际新城”保驾护航。 (二)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党委工作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社会层面和舆论监督,按要求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加强学习,严格要求依法办事。长安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学法清单,2023年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理论、《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思想和法律学习,累计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8次。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定期组织学法执法能力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已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100%。利用干部学法、周一夜学等契机,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培训,重点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相关知识的掌握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制度建设,高标准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明确决策主体、法律依据、履行程序等决策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合同管理,确保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启动全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清理和入库工作,按要求开展专项清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总量有效管理。按照“一图一清单一指引”的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坚持应备尽备、应审尽审、应纠尽纠的原则,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等环节的必要性判断,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聚焦助企发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村社吹哨,队伍报到”机制,结合镇综合执法委员会、专业部门、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三级会商等多跨会商机制破解基层治理难点。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承接更新工作,按照清单动态调整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与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9个领域282项行政处罚权。自2023年1月1日起,长安镇共办理案件701件,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监督,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积极探索柔性包容审慎监管,打造营商法治“软环境”。 (三)构建多元机制,织密织严基层人民调解网。长安镇调委会设立了劳动保障、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保护等调解小组,按照分工协作、分类调解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让专业化调解模式进入快车道,筑强人民调解防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品牌化”调解工作,助力社会面和谐稳定,确保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加强长安镇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梳理,完善常态化联动调解机制。2023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223件,涉及调解金额3315余万,其中涉及亡人的特大纠纷12件,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长安老娘舅”工作室获评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品牌工作室,长安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四)整合法治资源,让优质高效服务触手可及。长安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沿街落地配置,站内设置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完备的法律服务项目,实现群众解决纠纷“最多跑一地”;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制度和困难家庭法律援助结对工作机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实行上门服务,组织开展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困难家庭法律援助结对帮扶活动,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确保特殊人群法律援助不遗漏;充分发挥智能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建立24小时“法宝超市”,方便群众获得自助法律服务。2023年,接待各类法律咨询78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办理公证278件;完成伤残司法鉴定51件,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 (五)做实法治惠民,厚植法律服务基层基础。持续推进普法工作、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扎实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从长安镇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新居民多、企业多等特点,结合元宵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打造“宪法少年”培育工程、法润宗教,与法同行、宪法日系列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全镇公务员完成年度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结合周一夜学活动,学习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党性观念、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民主法治社区阵地优势,长安镇已经有8个村获得浙江省善治村、浙江省善治示范村称号。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意识建设还需不断提升。从行政复议案件等情况看,程序和实体并重的理念还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还不牢固,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建设参与度还需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我区年轻人多、触网程度高、从事高新产业的企业员工多的特点,宣传教育路径应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合法性审查,需不断提升专业人才的配备比率;法律服务行业与我镇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势头尚不匹配,律师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思想引领,巩固政治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盯破题难题,补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突显的薄弱环节,层层压实责任,提升法治长安建设的参与率、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规范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事务的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依规。坚持依法行政、履行政府职能,依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拓宽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扎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告知程序,推动复议案件全流程调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和自我纠错的制度优势,助推规范行政行为。 (三)深化改革,推动“大综合一体化”。作为“大综合一体化”特色赋权试点乡镇,长安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围绕基层党建抓党务机制固化,围绕服务发展抓营商环境优化,围绕服务群众抓工作载体强化。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的深化,聚焦“红领蓝盾”的机关服务品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双向贯通,推进全部赋权事项深度融合,完善“村社吹哨,镇街报到”机制,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