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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勇当共同富裕示范表率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18 16:49 信息来源:海宁市 浏览次数: 字体:[ ]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是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和深化“品质海宁”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8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1〕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高水平深入推进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强化精密智控和法治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海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设施有效完善,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形成全域秀美格局。“清、整、治、改、健、提”六字诀爱国卫生运动深入人心,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共建共享、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格局有效形成。到2025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典范区,争创健康城市国家级示范市,实现健康镇村建设全覆盖;“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以上,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高水平打造宜居城乡环境。

1.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星级共同富裕村、新时代美丽乡村、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建设人人共享的美丽大花园。(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力打造全域垃圾无死角之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背街小巷、老集镇、桥下空间、建筑工地和农村房前屋后、河边路边、田间地头,以及城(镇)郊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地等关键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彻底改善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5年,实现“海派风、江南韵、国际范”的潮城文化风貌。

2.打好垃圾污水治理攻坚战。巩固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不出县”成果,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行动,全面推广“互联网+”智慧收运模式并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分类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现固废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市域推行“污水管网一体化智慧管理”,全面提升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深化厕所革命。大力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改造与管理服务提升,有效提升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到2023年底,实现村级规范化农村公厕、公厕“所长制”、厕所污水无害化处理三个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城市公厕服务“五化”提升行动,着力打造功能融合的城市公厕并逐步向“城市驿站”过渡,形成统一的公共卫生间(驿站)品牌和标识系统。(市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开展旅游公厕“厕所码”智慧管理,建立等级厕所退出机制。(市文旅体局负责)高标准建设(改建)学校、医院、儿童青少年活动场所、农贸市场、商场、客运站、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公共厕所,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巩固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改造成果,加强疾病防控和辅助设施配备,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公厕规范化示范引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4.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建设规范、闭环管理、数字智治、高效安全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体系,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深化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设施信息化建设,合力推进城乡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力争在2022年前实现供水智能化管理。(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供水水质监管力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乡村振兴”和“大花园”战略部署,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持续发力“五水共治”,力争“大禹鼎”永留海宁大地。(市生态创建办牵头,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营造全民治水、全民参与、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确保嘉兴市控及以上断面Ⅲ类以上水质占比稳定在85%以上、力争交接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市生态创建办牵头,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切实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加强校园、餐饮店、小作坊和流动摊贩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线上线下食品交易行为和监督执法,全面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大力实施农贸市场“五化”(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提升行动,推进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星级建设,维护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杜绝售卖活禽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坚持实施环境治理为主的灭蚊、灭蝇、灭鼠、灭蟑等除“四害”综合防制策略,抓好以灭蚊、灭蝇为主的农村除“四害”示范村建设与新时代美丽乡村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所有美丽乡村精品村达到除“四害”村建设要求,并全面建立病媒生物防制“村(社区)自治”创新机制。加强餐饮业病媒防制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提高重点场所病媒生物控制水平。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问题整改反馈机制,实时掌握动态变化并有效处置,严防媒介传染病的传播,强化防制效果评估。做好救灾防病和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规范行业管理,加强专业机构、部门单位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建设,在巩固病媒生物防制示范社区和示范一条街建设的基础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广先进经验。培育一批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单位,创建单位涵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餐饮食堂、食品企业等。到2022年,每个镇(街道)成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单位16家,包括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1家农贸市场,10家餐饮单位。到2022年,所有镇(街道)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B级标准。到2025年,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村达到省、市级除“四害”示范村建设要求。(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高品质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7.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加快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推进“两库二机制”规范有效运行,推动“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健康“医嘉e”品牌建设,结合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健康素养知识上电视、上广播、上网站、上微信、上公共交通工具,进农村文化礼堂、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家庭“五上五进”活动。发挥医务人员专业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医疗卫生专业机构线上“微视频”健康科普阵地,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提高居民理解、甄别和应用健康信息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推出一批健康宣传专栏,加大健康公益广告宣传,加大健康信息发布监管。(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干预计划。(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健康促进学校(金牌、银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水平,抓好健康村(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公园等“健康细胞”建设。(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倡导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公筷公勺、看病网上预约、不食野生动物等新冠肺炎疫时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配合)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实施老年人和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近视、肥胖等常见疾病。(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加快无烟机关、学校、医院、家庭等建设,在无烟机关全覆盖的基础上巩固提升控烟成效。(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引导利用人工智能等穿戴设备,推动智能健身运动发展。(市住建局、市文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着力提高10分钟健身圈的数量和覆盖率。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扩大各类人群参与面,引导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医疗、教育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打造“一县一品”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争取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市文旅体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全民心理健康促进。对标高质量建设“健康海宁”“平安海宁”要求,扎实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心理健康+社工支持”服务模式,打造心理健康生命全周期服务模式——海宁模式。在完善组织结构、加快平台建设、强化专业技术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资源,保障全人群身心健康。依托精神专科医院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专业力量,探索数字化运行,搭建社会心理信息网,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力求精准服务,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增强服务效应,逐步实现“心理常识人人知晓,心理技巧为我所用,心理问题解决有方”的目标。(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市妇联、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市发改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理念,并推动转化为人们的生活信念和自觉行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高质量推进健康综合治理。

12.加强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撑。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社会健康管理等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海宁行动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21〕4号),将健康海宁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市健康办负责)推进爱国卫生数字化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科学决策和精细管理能力。(市爱卫办牵头,市政务数据办配合)

13.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按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全力打造国家卫生城市的升级版——健康城市。要紧紧围绕健康城市中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五大建设领域,推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找准弱项和短板,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提高健康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巩固提升卫生镇村建设。完善卫生城镇村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化“问题清单式”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效破解环境卫生管理难题。高质量巩固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村建设水平,探索群众、媒体、第三方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卫生城镇、卫生村建设评价,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和群众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卫生镇、卫生村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卫生镇、卫生村量化分级管理,推动卫生镇、村创建全域化、质量精品化、监督常态化、方法智能化。2022年,全市所有镇均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市爱卫办牵头,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面开展健康镇村建设。按照《浙江省健康乡镇建设标准》和《浙江省健康村建设标准》要求,全面推进健康镇村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建设一批贴近需求、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示范样板。持续打造健康社区、家庭、学校、医院、单位(企业)、餐厅(酒店)、食堂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主题公园、广场、步道、健康小屋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探索建设一批健康生活馆、体验馆,提供可及性、参与性强的健康服务。到2025年努力实现健康镇村建设全覆盖,打造一批示范健康城镇、健康村。(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创新爱国卫生基层治理机制。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发挥镇(街道)爱国卫生主体责任,推进村(社区)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动员社区、家庭、个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强化源头治理,群防群控,用千万个健康文明小环境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建立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重的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二)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办事机构,要针对爱国卫生工作办事机构虚化、弱化等问题,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爱国卫生技术服务支撑机构建设,充实技术人员力量,确保与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能相适应。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成立爱国卫生组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爱国卫生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技术指导、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

(三)广泛动员参与。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成效,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树立一批典型人物,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村(社区)和社会组织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加大宣传引导。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防控传染病的一个传统法宝,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围绕“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主题宣传,讲述爱国卫生运动历史,展示爱国卫生运动成果,传播爱国卫生运动知识,弘扬新时代精神,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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