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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4-83431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宁市协调联络组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4-04-19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督查办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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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嘉兴市迎接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要求,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其中1件转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4年419日至2024年426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7288486

 

 

海宁市迎接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协调联

                 2024419

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汇总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主要承办部门或镇(街道)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1

D20230812001

浙环督信转〔2023〕66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海宁市上运综合码头和上运物流公司以下问题:1.河边码头露天作业分筛、装卸沙石、沙土等材料,产生扬尘;2.利用载重一百多吨的挂车经过沈士大道、许村大道运输材料,产生道路扬尘并压坏路面;3.平时白天晚上都开工,近期可能由于督察白天停工晚上开工。

1.海宁市上运综合码头和上运物流公司河边码头露天作业分筛、装卸沙石、沙土等材料,产生扬尘问题。在收到此信访件之前,根据海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5月2日印发的海交〔2022〕67号文件,海宁上运综合码头有限公司和海宁上运物流有限公司正在开展蝶变跃升改造,现均已完成。海宁上运综合码头有限公司和海宁上运物流有限公司常态化做好道路和堆场扬尘管控,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当前,现场装卸作业时,均已采取防尘措施(湿法作业),雾炮车和水喷淋设备正常运行。黄沙堆场、建材堆场等已做好防尘网全覆盖。海宁上运物流有限公司东侧堆场路面已完成硬化,防止洗煤水污染地面。

2.利用载重一百多吨的挂车经过沈士大道、许村大道运输材料,产生道路扬尘并压坏路面问题。针对此信访件相关问题,许村镇联合市综合执法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码头出入运输车辆监管检查,对许村镇港口码头进行全时段、全覆盖执法监管,重点打击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整改,并联合约谈港口码头、仓储罐区、堆场等货运源头单位经营人、道路运输承运人,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3.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码头、拆迁区块、在建工地等整治。以海宁上运综合码头有限公司和海宁上运物流有限公司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抓好建筑扬尘治理,联合村镇、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对码头、在建工地、拆迁区块、企业腾退区块专项整治巡查,强化源头管理。督促施工工地要求所有土方作业必须采取防尘网覆盖、雾炮开启、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工地出入口采取保洁措施,正常规范使用冲洗设备,确保车辆干净出场;严格落实“7个100%”措施,对存在类似问题的立行立改。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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