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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2/2024-82975 发文机关: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02 14:52:38
所属栏目:政府涉企信息公开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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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概述

     就业见习基地是依托有关单位建立,经海宁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实践训练岗位的场所。 见习基地开展见习,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训练,是一项提升就业能力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进入见习基地的见习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协议书》,就业见习基地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并为其购买综合商业保险或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不建立劳动关系。在见习人员结束见习后,见习基地可向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生活费补贴和综合商业保险补贴。目前海宁市共有就业见习基地61家,就业见习岗位需求7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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