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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01/2024-82981 发文机关: 市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25
所属栏目: 政策解读 有 效 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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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自2022年以来,省级层面每年年初向社会发布全年经济政策安排,我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承接省“8+4”方案一年来,已安排市级财政资金83.76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24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多重挑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结合海宁市实际,现就贯彻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以下承接落实方案。

二、主要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嘉政发〔2024〕10号)

三、起草过程

我市于2024年1月30日启动《海宁市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承接落实方案》)编制工作,在贯彻落实省和嘉兴政策基础上,于2月8日形成《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经书面征求意见、部门征求意见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8日,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2月28日经十六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25日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公布,正式实施。

四、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包括8个领域 63条政策,除交叉重叠部分外,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支持总额约92.93亿元。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32.44亿元。包含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五大领域补短板7条措施。

(二)科技创新政策

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41.43亿元。包含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优化资源要素配置10条措施。

(三)“241”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

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83亿元(包含“腾笼换鸟”经费)。包含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基金引导作用、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支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9条措施。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5.27亿元。包含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

(五)交通强市建设政策

市财政2024年计划安排16.92亿元。包含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稳步推进交通惠民4条措施。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

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4960万元。包含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改善传统消费、打造消费新场景、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6条措施。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

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8.24亿元。包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美丽乡村,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1条措施。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38.45亿元。包含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继续推进“幼有善育”、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8条措施。

此外,结合《承接落实方案》具体内容,梳理8张重点政策措施清单和财政金融要素保障、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源要素保障、人才要素保障4张清单。并结合海宁实际,进一步明确了25条拟向上争取事项,形成《海宁市积极争取省政策事项清单》,同步梳理《2024年拟出台配套文件清单》。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五、其他说明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六、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俞璐平

联系电话:0573-8728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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